——访纳雍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庆山
记者:龙代洪 游伟 杨学强 冉学荣 何祥猛
春光烂漫。纳雍县人民法院喜报频传。
2016年1月,纳雍县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原阳长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2015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贵州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法庭。
早前,纳雍县人民法院已在2014年获得了全市法院年度综合考核第二名、2015年第一名的好成绩。
对于纳雍县人民法院而言,成绩,金光灿灿,也来之不易。
2013年11月26日,时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谢锦汉到纳雍法院调研“两庭”建设情况
多年来,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纳雍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法律为武器惩恶扬善,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多年来,围绕“贴近于民、服务于民”的宗旨,纳雍县法院不断破解体制机制弊端,不断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便民惠民。
多年来,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纳雍县法院主动适应司法改革、积极推陈布新,不断提升法律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力量。
那么,在日常工作中,纳雍县法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又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带来了哪些实惠呢?近日,纳雍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庆山接受记者专访,畅谈纳雍县法院“贴近人民、服务于民”那些事儿。
加强审判管理 主动适应改革
司法改革是司法系统的一件大事。罗庆山说,根据中央、省委、省法院及市中院有关部署,纳雍县人民法院不等不靠、主动适应、积极探索,在考察学习的基础上,于2015年4月份成立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适应司法改革的准备工作。
审判管理工作是法院的重要职能,也是司法改革的题中之义。2015年,纳雍县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93件,结案2344件,审限内结案率96.94%,结案标的额2.48亿元,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43.42%、40.28%;人均结案同比增长121.46%;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3.18%,居全市第一。
在罗庆山看来,这与纳雍县人民法院始终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拓展审判工作服务面的工作措施分不开。
2015年,纳雍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审判管理,从有效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制定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三年行动计划、加大信息化建设应用力度等方面,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罗庆山介绍说,2015年以来,纳雍法院积极有效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对超过12个月未满18个月的未结案件,采取审管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分管院领导督办措施,使该类案件及时得到审结,目前,我院无超过审限未结的案件。同时,纳雍法院还注重把握重点案件、重要流程和重要环节的管理监督;不断修改完善案件评查和案件质量体系考核等审判管理制度,改革裁判文书层级审签上网规定。
纳雍县人民法院院长罗庆山陪同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明星到纳雍县法院第六人民法庭检查指导工作
与此同时,纳雍县法院积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挖掘潜力。科学设置审判质效考核指标,增设“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率”等指标,确保质效考核符合审判规律和形势需要。大胆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推行刑事审判主审法官负责制,明确合议庭和主审法官办案主体责任。建立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管理、网站运行管理等司法公开的配套制度,倒逼审判人员自觉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探索改进审判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纳雍法院提前动作,率先弱化庭室架构,整合人力资源,将刑庭、行政庭和审监庭整合,民一庭、民二庭整合,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和诉讼服务中心整合,并分别组建审判团队,为司法改革“探路取经”。同时,通过加大“轻刑快审”、小额诉讼的适用,不断缩短办案周期、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简化办事程序 提高司法效率
打官司慢、打官司难、打官司一拖好几年,曾让“法院”一度成为让人望而生畏的地方。随着“轻刑快审”政策的出台,司法效率的提高,让打官司不再那么可怕。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是中央和贵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法治进步和时代发展的客观需求,是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期盼。”罗庆山说,建立快速机制就是要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将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纳入刑事司法快速办理程序,快侦、快诉、快判,在依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简化程序,缩短办案期限,及时打击惩戒和教育挽救违法犯罪人员,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民,经主动申请,2015年4月,纳雍县法院被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轻刑快审”试点法院。
罗庆山说,早在2008年,纳雍县法院就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14日以内还未审结的,庭长或分管院长必须督办,应在审限届满前3日审结。要求刑事审判庭应主动与公诉机关沟通,最大限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纳雍县法院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成为试点后,纳雍县法院建立专案专办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办案质量,从立案审查、庭审环节和交付执行环节,均出台详细政策和措施,确保轻刑快审政策落到实处。
在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下,一年来,纳雍县法院轻刑快审试点工作得到了良好有序推进,审理期限大大缩短,诉讼效率明显提高;当庭宣判率明显提高,司法透明度得到明显增强。截至今年4月,纳雍法院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审结刑事案件94件98人,占同期所结刑事案件的34.56%,占同期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的55.3%;当庭宣判92件,当庭宣判率97.87%。
罗庆山介绍说,“从审理期限看,审限最短4天,最长11天,平均审限为6.79天。在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审理的案件中,庭审时间绝大多数控制在半小时以内,最短的仅有十几分钟。此外,我院还曾在一天内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审结6件刑事案件。”
与此同时,纳雍县人民法院还积极开展小额诉讼案件快速审理工作,制定出台《纳雍县人民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快速审理实施方案(试行)》《纳雍县人民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快速审理规定(试行)》,在依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简化程序、缩短办案期限,快速、经济、便民化解纠纷,力求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惩戒老赖护诚信 强化措施助发展
2016年的一天,一名“老赖”想要出国办事,却发现自己被纳入失信系统,办不了签证。“老赖”将拖欠两年的47.5万元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专户后,出国计划终于成行了。
“‘老赖’的行为,既是公然抗法,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也侵害了他人和企业与单位的经济利益,必须严肃惩戒。”罗庆山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后,纳雍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纳雍法院利用纳雍政府网、纳雍法院网、LED显示屏、宣传展板、微信等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大对“老赖”的曝光率。同时,通过与房管、银行、航空、铁路、公安、媒体等协作联合,对‘老赖’的购房、出行、贷款等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不少 “老赖”主动到法院交了执行款。
集中兑现工伤损害赔偿款
惩戒老赖,只是纳雍县人民法院维护法律权威、守护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财产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脚步的不断加快,纳雍县人民法院也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制度、办法,为纳雍县城镇化建设保驾护航。
“棚户区改造事关毕节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罗庆山说,纳雍县人民法院举全院之力,集全院之智,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为此,纳雍县人民法院成立专门合议庭。成立刑事和行政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与棚户区改造有关的刑事案件以及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行政诉讼案件由七星关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成立民事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与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的民、商事案件。
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纳雍县法院从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决依法办理非诉执行案件,高效审理征收拆迁民事案件,严厉打击危害棚户区改造犯罪行为,积极做好协调和解工作等方面入手,依法履职,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棚户区改造案件。
罗庆山介绍说,在高效审理征收拆迁民事案件,涉及征收拆迁的房屋买卖、租赁、担保、析产、继承、物权保护等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审判效率,保证案件质量,确保征收拆迁工作快速顺利进行。对于破坏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故意伤害棚户区改造工作人员,盗窃、聚众哄抢、抢劫、故意毁坏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公私财物,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打击。
纳雍县法院干警到县文化广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与此同时,纳雍县法院还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方面,通过采取现场宣讲、法律咨询会、庭审观摩、以案说法等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增强被征收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了解和认识。另外一方面,通过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针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开展诉前协调,促进争议的解决。
罗庆山介绍说,通过以上种种措施,全院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今年前五个月,全院收结案同比大幅上升,收案数同比上升46.5%,结案数同比上升67.8%,其中执行案件收、结案数同比上升尤为明显,分别为98.1%和251.8%。“一审案件陪审率”“当庭裁判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等多项质效指标上升明显,其中“当庭裁判率”这一凸显庭审效率的指标上升尤为明显,同比上升了22.63个百分点。
站在2016年的崭新起点上,罗庆山说,纳雍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简化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让司法更好的贴近人民、服务人民。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罗庆山说,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头顶国徽,眼前的每一桩每一件案件,都涉及到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作为法院干警,必须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用实际行动努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用自己的汗水擦亮国徽、法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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